域名变更持有者及注册服务机构管理规则
第一章 总则
- 适用范围:本规则适用于 CNNIC 管理的所有域名(含.cn、.中国、.公司、.网络等),包括域名持有者变更(含所有权转移、关键信息修改)及注册服务机构变更(域名转出 / 转入)业务。
- 核心原则:遵循 “真实准确、合法合规、权责对等” 原则,注册信息需真实完整,变更行为需获得合法授权。
- 监管责任:注册服务机构负责前端审核,CNNIC 负责复审及规则监督,对违规域名有权要求注销。
第二章 域名持有者变更规则(过户)
一、申请条件
- 原域名持有者与新持有者均需完成实名认证,提交材料真实有效;
- 域名处于正常状态(未过期、未锁定、未进入赎回期);
- 变更行为已获得原持有者与新持有者书面授权(个人签字 / 企业盖章)。
二、禁止变更情形
- 未获得原 / 新持有者合法授权的;
- 域名处于诉讼、仲裁或域名争议解决程序期间(受让方书面同意接受裁决约束的除外);
- 国家主管部门、CNNIC 或 ICANN 限制变更的(如违规域名、涉案域名);
- 域名注册信息虚假、不准确或不完整,且未补正的。
三、办理流程
- 申请提交:向当前注册服务机构提交变更申请,需提供:
- 变更申请表(含双方主体信息、域名信息);
- 身份证明材料(个人:身份证扫描件;企业:营业执照 /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扫描件);
- 授权委托书(双方签字 / 盖章);
- 特殊域名(如.gov.cn)需额外提交《政府网站域名业务审核表》。
- 审核验证:注册服务机构在 3 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审核及身份核验,审核内容包括:
- 材料真实性、完整性;
- 变更授权合法性;
- 域名是否符合变更条件。
- 信息变更:审核通过后,注册服务机构同步更新域名持有者信息至 CNNIC 数据库,新持有者需完成实名认证复核;
- 结果通知:变更完成后,通过邮件 / 短信通知双方,域名注册信息公示更新。
四、后续要求
- 变更后 60 天内域名不得转出当前注册服务机构(申请人主动关闭该限制的除外);
- 已备案域名需在 30 日内同步变更备案主体信息,确保域名持有者与备案主办者一致,否则可能被关停服务;
- 注册服务机构需留存变更材料至少 3 年,以备核查。
第三章 变更注册服务机构规则(转出 / 转入)
一、申请条件
- 域名注册满 60 日(特殊情形经 CNNIC 批准除外);
- 域名处于正常状态:无欠费、未过期、未锁定、未进入赎回期;
- 域名持有者主体身份明确,无争议;
- 已完成域名实名认证,注册信息真实准确。
二、禁止变更情形
- 域名注册未满 60 日;
- 域名处于欠费、过期或赎回期状态;
- 持有者主体身份存在争议或未完成实名认证;
- 域名处于诉讼、仲裁或域名争议解决程序期间;
- 国家主管部门、CNNIC 或 ICANN 限制变更的其他情形。
三、办理流程
- 申请发起:域名持有者向转入方(新注册服务机构)提交变更申请,提供:
- 变更申请表;
- 持有者身份证明材料;
- 域名转移密码(由转出方提供)。
- 转出方义务:
- 验证持有者身份及变更意愿后,3 个工作日内提供转移密码,不得收取费用;
- 无正当理由不得阻止变更,拒绝变更需说明法定理由(见禁止情形)。
- 转入方审核:
- 核验材料真实性及转移密码有效性;
- 向 CNNIC 提交变更请求,同步告知转出方。
- CNNIC 确认:
- 收到转入方请求后,书面通知转出方与转入方;
- 转出方 5 日内未答复或无合法拒绝理由的,CNNIC 执行变更。
- 完成变更:
- 转入方缴纳 1 年域名服务费用,域名注册期限在原基础上延续 1 年;
- CNNIC 更新注册服务机构信息,通知双方变更完成。
四、特殊要求
- 转出方不得设置额外限制条件,不得拖延提供转移密码;
- 转入方需在变更完成后 10 日内核实域名信息及欠费情况,反馈 CNNIC;
- 变更过程中域名解析不受影响,注册服务机构不得擅自停止解析。
第四章 通用违规处理
- 提供虚假材料、隐瞒真实情况的,CNNIC 有权撤销变更,注销域名;
- 注册服务机构违反审核义务、拖延办理或违规收费的,CNNIC 可处以违约金、暂停注册接口直至取消服务资格;
- 违反本规则导致他人损失的,由相关方承担法律责任。
第五章 附则
- 本规则依据《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》《ICANN 政策》及 CNNIC 相关细则制定,未尽事宜以最新规定为准;
- CNNIC 有权根据法律法规调整本规则,自发布之日起施行;
- 疑问可通过 CNNIC 官网或注册服务机构咨询。